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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《广告法》正式实施。 一些商家随意夸大数据虚构实验结果或非正常使用环境、许多赠品广告看上去很美到手却很雷。新法规定,这些现象有望进一步减少。新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 度,如发布虚假广告的,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最高可以处以200万元的罚款。 工商部门在警示中提到:新法明确禁止在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代言人做推荐、证明;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新法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。此外,新法对烟草广告、互联网广告、公益广告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。 在此,网商君特别要强调一下新《广告法》对极限用语的处罚……处罚从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、最多100万啦!从今个起,广大淘宝、天猫、京东等商家要注意啦,有些产品描述词要改改啦…… 问题来了,什么是极限用语呢?极限用语指那些过度描述、夸大的用语,例如:国家级、世界级、最高级、最佳、最大、第一、唯一、首个、首选、最好、最大、精 确、顶级、最高、最低、最、最具、最便宜、最新、最先进、最大程度、最新技术、最先进科学、国家级产品、填补国内空白、绝对、独家、首家、最新、最先进、 第一品牌、金牌、名牌、优秀、最先、顶级、独家、全网销量第一、全球首发、全国首家、全网首发、世界领先、顶级工艺、最新科学、最新技术、最先进加工工 艺、最时尚、极品、顶级、顶尖、终极、最受欢迎、王牌、销量冠军、第一(NO.1、Top1)、极致、永久、王牌、掌门人、领袖品牌、独一无二、独家、绝 无仅有、前无古人、史无前例、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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